廣西礦產資源豐富,礦業經濟對廣西社會發展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近年來,礦產資源的開發和利用規模不斷壯大,但礦業開發布局不夠合理、規?;_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不高、無序開采、部分地區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等現象依然存在。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為促進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持續好轉,必須調整發展思路、轉變監管方式,構建監管執法新機制。因此,3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的若干措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關于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若干措施的通知
(桂政辦發〔2022〕2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的若干措施》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精準監管、提高效能”的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機制,形成聯合監管強大合力,提高行政監管效能,推動廣西礦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聯合監管工作機制
(一)強化政府主導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是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本轄區礦產資源開發保護監管工作。自治區建立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長由協助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擔任,成員由自治區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公安、林業、發展改革、交通運輸、水利、市場監管、海洋、稅務、電力等部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監管辦)設在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落實指揮部決策部署,制定和執行聯合監管工作計劃,組織實施聯合檢查、工作會商和信息共享等相關工作。各市、縣(市、區)參照自治區做法成立聯合監管指揮部。
(二)實行分級聯合檢查。各級指揮部負責組織開展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檢查,適時開展礦業秩序、礦山安全生產、礦山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稅費繳納、打擊侵占破壞自然保護地及林地等專項整治工作。自治區監管辦負責制定自治區年度聯合檢查工作計劃,對各市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重大事項進行督辦。各市監管辦負責協調解決本市礦產資源開發保護監管重大問題,制定聯合檢查工作方案,細化聯合監管工作流程,對所轄縣(市、區)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根據需要對重點礦山進行檢查。各縣(市、區)指揮部負責部署聯合檢查工作,對本縣(市、區)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開展聯合檢查。各級指揮部需按照有關要求,將年度聯合檢查工作計劃按程序報本級人民政府審定。各市指揮部每半年、各縣(市、區)指揮部每季度分別向上一級指揮部上報聯合監管工作情況。
(三)加大聯合查處力度。對聯合檢查發現的涉礦違法違規問題,由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部門職責依法依規責令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依法予以停產整頓等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配合收集證據,依法做好案件接收、偵辦、處置等工作。對檢查發現或者信訪舉報的礦產資源領域涉黑涉惡問題,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部門職責依法依規處置,嚴厲打擊“砂霸”、“礦霸”,堅決鏟除涉礦黑惡勢力。各級指揮部要協調檢察院、法院做好案件審查起訴、公益訴訟、審判和執行等工作,堅決糾正和嚴肅處理該移送不移送、以行政處罰(處理)代替刑事處罰等行為。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個人,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在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融資信貸等方面依法實施行業性約束和懲戒。
(四)強化會商協同處置。各級指揮部每年至少組織1次工作會商,分析聯合監管工作形勢,研究部署相關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對需要專項會商的問題,由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發起,同級監管辦召集研究。對與礦產資源開發保護相關的突發事件、上級轉辦交辦事件,各級監管辦應及時組織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協商處置。
(五)加強信息交換共享。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將日常工作中涉及的采礦許可、用地許可、安全許可、林地許可、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礦山企業主體資格登記等審批登記信息,以及重要濕地、自然保護地、紅樹林林地、納稅情況等相關信息及時報送同級監管辦及指揮部其他相關成員單位;對在日常履職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和案件線索,應及時報送同級監管辦及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及時將核實處理結果反饋同級監管辦,監管辦通過適當方式通報指揮部成員單位;涉嫌違紀或犯罪的,按規定將有關線索移送相應機關處理。
二、突出重點領域聯合監管
(六)加強重點環節聯合監管。嚴格依據礦產資源開發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水土保持等方案,以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安全設施設計、礦業權出讓合同等,重點對礦山開發、生態環境保護、土地復墾、水土保持、侵占破壞自然保護地及林地、落實安全及環保設施等方面進行聯合監管,對礦山企業實施機械化施工、工廠化生產、規?;洜I、現代化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
(七)加強露天開采礦山監管整治。對露天開采礦山,重點監管不按照自上而下階梯式開采、超量越界開采、破壞耕地、水土流失、揚塵污染、污水廢水亂排放、廢石廢渣亂堆放、毀林占林,以及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履行不到位等問題。對存在“半邊山、一面墻”開采、水土流失危害、“三廢”排放污染環境等問題的,按照“一礦一策”制定整改方案,通過安全隱患整治、礦業權整合、礦業權退出等方式進行整改。
(八)加強地下開采礦山監管整治。對地下開采礦山,重點監管井下超層越界、改變開拓方式等行為;供配電、排水、消防、通風等井下安全避險設施,人員安全防護、安全標識、頂板支護等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礦坑水排放、廢石回填和堆放、選礦廢水處置、尾礦廢石綜合利用等情況。對違法違規開采、存在安全隱患、生態環境保護不符合要求的,要通過依法下達停產通知書、停止供電、不批準使用爆破物品等方式責令其整改。
(九)加強礦山生產經營綜合監管。各市、縣(市、區)監管辦組織對礦山爆破物品購買、運輸、流向以及爆破作業安全、礦石及礦產品運輸、礦山企業依法納稅和經營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查處礦山車輛超限超載,企業偷稅漏稅、非法銷售礦產品,非法建設和使用尾礦庫,非法轉包分包、出租、掛靠資質證書,以工程建設、生態修復等名義違法采礦等行為。
三、創新聯合監管方式方法
(十)實行方案聯合編審。新建露天非金屬礦山新立登記和已建露天非金屬礦山延續或變更時,實行地質報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聯合編制聯合審查;鼓勵上述方案與安全設施設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方案、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實行“多方案合一”編制和審查,統一技術規程和編制要求,降低方案編制成本,優化程序,提高效率。
(十一)改進監測技術手段。自治區監管辦要利用衛星遙感影像和航空遙感影像,通過智能技術提取并疊加礦業權管理數據庫,提取異常圖斑,下發相關市、縣(市、區)監管辦組織實地核查,建立問題清單并進行處置,對違法違規行為早發現、早制止。各級監管辦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技術單位開展地下開采礦山實地核查測量;通過無人機傾斜攝影測量、人工智能(AI)視頻監控等技術手段,對露天開采礦山實施監測,精準掌握礦山開采情況。對涉及礦山衛星影像、測量等監測數據和預警預報監測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均應無償提供給礦山企業使用,減輕企業經營成本。
(十二)建設聯合監管平臺。自治區監管辦要建設跨終端、多場景應用的信息化科技管礦平臺,推動指揮部成員單位間的橫向互通和自治區、市、縣(市、區)、礦山企業間的縱向聯動;整合污染源在線監測、水土保持監測、電力監測、安全生產監測等數據信息,開發信息上傳、在線識別、智能預警、自動報送等功能,實現監測信息即時查詢、監測數據統計分析、異常情況預警。探索建設聯合監管應用程序(APP),實現信息實時上傳和共享。建立推廣聯合監管公眾號,為社會公眾提供監督和舉報平臺。
(十三)加強技術服務指導。規范礦產資源開發保護管理相關中介技術服務事項,確定中介技術服務項目清單,依法向社會公布,為礦業權人選擇技術服務單位提供參考。組織開展礦業權人業務培訓,大力推廣應用開發利用、安全生產、生態環保、生態修復等先進適用技術,指導礦山企業高質量生產。各級指揮部建立由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監測、安全生產等專業人員組成的督導員隊伍,督導員通過對口幫扶方式,為礦山企業提供政策咨詢、生產經營技術指導和服務。各縣(市、區)指揮部統籌安排成員單位采取分片區包干方式,聯絡和指導服務片區礦山企業,協調解決礦山企業生產建設有關問題。
四、強化聯合監管組織保障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廣西生態優勢金不換”的殷切囑托,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加強組織領導,科學統籌謀劃,全面履行屬地監管主體責任。
(十五)落實人員經費。各級要統籌安排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工作,及時成立指揮部和監管辦,安排精干力量負責聯合監管工作,所需工作經費應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確保??顚S?。
(十六)強化考核激勵。各級人民政府要將聯合監管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核體系,聯合監管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應通過通報表揚、項目指標傾斜、政策扶持等方式予以激勵;對聯合監管工作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通報批評、約談和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監管工作人員應按照規定程序依法履職,確因監管技術手段限制、技術資料不翔實等,或礦業權人采取惡意隱瞞、欺騙、造假等方式規避檢查,導致未能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容錯糾錯。同時,要通過合同履約、行業管理、社會信用約束等方式壓實技術服務單位及專家責任。
(十七)加大宣傳力度。要廣泛宣傳礦產資源開發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提高礦業權人依法勘查開采、誠信辦礦的主體責任意識。持續宣傳綠色礦山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礦山生態修復等典型經驗做法,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鼓勵社會公眾舉報監督,不斷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以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的解讀: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讀

我區礦產資源豐富,礦業是我區重要支柱產業。2020年度,全區礦業權出讓收益36.77億元,資源稅收入18.09億元。2019年礦業及相關能源與原材料加工制造業產值為5909.36億元,占全區主營業務收入33.88%。礦業經濟對全區社會經濟發展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近年來,礦產資源的開發和利用規模不斷壯大,通過開展衛片執法檢查、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安全生產整治等專項工作,全區礦產開發秩序持續向好,但礦業開發布局不夠合理、規?;_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不高、無序開采、部分地區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等現象依然存在。
2019年10月,南丹慶達惜緣礦業投資有限公司“10·28”礦山坍塌事故也暴露出地下開采礦山監管執法不到位、礦產開發秩序較為混亂。2021年4月下旬,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針對我區礦產開發提出要杜絕濫采亂挖,強調“挖掉一座山就少了這樣一座山,今后不僅要問責,還要入刑”。同年5月,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廣西開展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以《廣西岑溪市花崗巖礦山粗放式開采 生態破壞嚴重》作為典型案例進行曝光,集中反映我區領域礦產開發存在監管執法薄弱、聯動機制缺位等問題。7 月30 日上午,原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副主席黃世勇在南寧主持召開會議,強調要認真汲取典型案例暴露出的監管執法漏洞和短板弱項問題教訓,加快建立礦產資源開發監管執法長效機制。
深刻剖析我區礦產開發監管薄弱的原因,一方面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部分地方政府未落實生態保護優先的要求,思想認識不到位,生態環境保護經常為經濟發展讓路;另一方面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分散,監督管理未形成合力,監管成效不明顯。礦產資源開發監管涉及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公安、水利、林業、工信等多部門職責,但監管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聯合打擊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機制不完善,部門之間各自為戰,未形成監管執法合力。同時,基層管理部門日常巡查不到位,對轄區內非法采礦及有證礦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未能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
2021年6月19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開展打擊非法開采運輸銷售使用海砂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政辦發〔2021〕50號),進一步強化海砂資源開發聯合監管。為有效推進中央環保督察突出問題整改,將海域礦產聯合監管推廣到陸域礦產監管全覆蓋,建立健全礦產資源聯合監管長效管理機制,促進我區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持續好轉,必須調整發展思路、轉變監管方式,構建監管執法新機制。因此,結合我區實際,制定《關于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的若干措施》。